管帽標準的厚度定義不甚合理,主要體現(xiàn)在容器和封頭成形后的厚度要求上,對凸形封頭和熱卷筒的成形厚度要求不得小于名義厚度減鋼板負偏差(δn-C1),由此可能導致設計和制造兩次在設計厚度的基礎上增加厚度以成形厚度。這種厚度的定義和標注是目前壓力容器界的流行方法,有其合理性,但在我國現(xiàn)行標準中有以下兩個問題需解通常來說管帽尺寸比較小,封頭尺寸比較大一點。
管帽一般用于管子的端部,封頭用于容器設備的上下(立式設備)部位或左右端部(臥式設備)管帽一般都是外徑尺寸,象219,273,325之類的。管帽也稱為堵頭、蓋頭、管子蓋、悶頭,裝在管端外螺紋上以蓋堵管子的管件。用來封閉管路,作用與管堵相同,但管帽可直接旋在管子上,不須要其他管件。一般用于管子未端取樣口處,取樣完成后,要擰上管帽,其二是在情況下,擰掉管帽后,可以絲口接上管子,臨時連續(xù)取料或抽料。用管帽一般在壓力較低的情況下,便于拆卸檢修,高中壓情況下一般不用管帽。管帽包括凸形管帽、錐殼、變徑段、平蓋及緊縮口的設計。